2025-07-03
阿拉善盟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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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实施办法(暂行)》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自2025年5月1日起,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原则上需经三级医院审批。
允许转诊的情形有:
一是经转诊医院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或不能控制病情发展的疑难病症;
二是转诊医院不具备诊治、抢救危重病症患者条件的;
三是转诊医院缺少必需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
四是其他因病情需要的。
概括起来就是转诊医院处理不了的疾病才能办理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
跨省异地就医转诊要求“先备案,再就医”。经转诊医院开具《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单》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需按规定申请“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备案,备案审核通过后,其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在就医地医院直接结算并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医保报销比例与“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5年1月1 日起,医保部门对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政策进行了调整,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降幅10%,其他跨省临时外出住院就医人员支付比例降幅20%。自2025年5月1日起,患者跨省异地就医若不履行转诊手续,医保报销比例将降低20%;若履行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则降低10%。
为做好医保患者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在全区确定了31家首批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医疗机构,阿拉善盟中心医院位列其中,且为阿拉善盟唯一一家转诊医院。结合阿拉善盟实际,本地区医保患者转诊,需经阿拉善盟中心医院诊疗或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后,由阿拉善盟中心医院审核确定符合上述所述4种情形的,方能办理转院手续。
阿拉善盟中心医院根据转诊人群不同,制定了4种转诊办法:
1.门诊患者:经接诊医师评估确定需要转诊的,由接诊医师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单》,由患者或家属携带转诊单等相关材料,到阿拉善盟中心医院转诊服务中心(急诊医学科),经转诊服务中心主任对转诊患者进行二次评估,评估后确需转诊的,由转诊服务中心为患者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住院患者:经科内讨论、多学科讨论后确定需要转诊的,由主治医师为患者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单》,并提交转诊服务中心主任审核后,为患者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3.特殊人群:如急危重症患者、危重儿童、危重新生儿、危重孕产妇等,经接诊医师评估确定需要转诊的患者,经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同意后,可予以先行转诊,家属或医护人员可在患者病情稳定后,联系主管医师按上述流程办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单》及医保备案手续。
4.非阿拉善盟中心医院转诊患者:由全盟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会诊转诊服务中心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单》后,与阿拉善盟中心医院会诊转诊服务中心联系,由阿拉善盟中心医院会诊转诊服务中心组织相关疾病专家对需转诊患者进行远程会诊评估,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按流程办理。
阿拉善左旗周边各医疗机构跨省异地就医的转诊患者经阿拉善盟中心医院专家会诊后,认为阿拉善盟中心医院具备患者诊治条件的,需转诊至阿拉善盟中心医院治疗。非本院特殊人群转诊患者参照阿拉善盟中心医院特殊人群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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